在当今商业活动中,融资租赁合同被广泛应用,但许多企业和个人对其中的法律风险认识不足。例如在一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里,当事人往往因合同条款不清晰、担保责任不明确等问题陷入困境。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的彭燕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200余件,在民商领域经验丰富,下面结合案例看看她如何帮助当事人防范风险。
合同性质精准识别
在这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被告游XX主张案涉合同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彭燕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5条及《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第1条,深入分析款项流向和标的物权属。从款项流向看,原告未按售后回租要求向陈XX支付购车款;从标的物权属看,陈XX对车辆无处分权。彭律师通过严谨的法律分析,指出案涉合同性质的争议点,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判断,避免因合同性质认定错误带来的风险。
担保条款效力审查
彭燕律师对担保条款进行细致审查。被告游XX出具的《连带责任保证函》系基于融资租赁关系作出,若主合同被认定为借贷关系,担保可能因缺乏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同时,融资合同为格式条款且未履行提示义务,“游XX”签字非本人所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保证关系不成立。彭律师的审查为当事人排除了可能承担的不合理担保责任。
利息与费用合规把控
合同约定的利息及罚息过高,超出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彭燕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主张对超出部分进行调整,降低当事人的还款负担,避免因高额利息带来的经济损失。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企业和个人应重视合同性质、担保条款和利息费用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彭燕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通过早期介入和制度建设,为当事人有效排查风险,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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