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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助力母女拿回土地征收补偿款,关键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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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609人看过
补偿标准专业律师 何小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88人 执业18年
律所: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3200811726937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387735229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200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在创办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之前,曾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教处担任法学教师,此后先后在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等律所担任专职律师。 二、擅长的业务 1、各种债权债务纠纷; 2、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 3、公司法方面的非诉与诉讼业务; 4、基础建设工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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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难点在于被告否认原告村民资格。何小艳律师通过细致审查证据,指出被告证据瑕疵,利用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为原告找到突破口,助其获土地征收补偿款。
证据审查助力母女拿回土地征收补偿款,关键在哪?

在法律实务里,证据犹如一团迷雾,事实认定常陷入困境。在这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中,原告王XX、王某母女就面临着被告某村民委员会王家村村民小组否认其村民资格,拒绝分配补偿款的难题。何小艳律师凭借细致的证据审查和专业的法律素养,成功为原告赢得了应有的权益。

证据瑕疵审查

何小艳律师自200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数百起,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接手此案后,她仔细查阅被告提交的证据。对于被告提供的某村村委会证明,何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发现某某村委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该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被告提供的灵川XX队分配集体收益的名单复印件,何律师发现名单上未见原告二人名字,且被告未提供证据原件核对,根据相关规定,该复制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生效判决利用

何小艳律师还关注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0日做出的(2019)桂03民终X号生效判决,该判决已对二原告的村民资格做出了认定。被告未提供证据推翻该生效判决认定的法律事实,所以二原告仍具有被告组织的村民资格,并享有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权利。何律师紧紧抓住这一关键,为原告主张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

最终,法院采纳了何小艳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土地征收补偿款310000元及逾期利息。何小艳律师通过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对法律规定的精准运用,成功帮助原告在这场证据迷雾中找到了事实真相,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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