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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6年,多次协商离婚遭拒,这场婚姻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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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314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律师朋友聊天,了解到这样一个令人揪心的案件。婚姻本应是幸福的港湾,可现实中却有不少人在不幸的婚姻里苦苦挣扎。本案中的原告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与被告分居多年,多次协商离婚都被拒绝,她该如何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呢?
分居6年,多次协商离婚遭拒,这场婚姻该何去何从?

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代理。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24168。她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还是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等。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2006年,原、被告在深圳打工时相识,2007年1月6日登记结婚,同年9月11日育有一女。然而,随着孩子出生,家庭琐事增多,被告脾气愈发暴躁,对原告和孩子动辄打骂。2010年,原告实在无法忍受,带着3岁女儿回娘家生活。可被告不仅没有痛改前非,还从此对原告和孩子不闻不问。

原、被告分居长达6年,期间毫无联系。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均遭拒绝,即便在庭审中,被告仍坚称夫妻感情尚存。但实际上,两人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又无法有效沟通,长期分居,早已没有共同生活的可能。而且孩子已满十周岁,一直由原告独自抚养,被告从未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杨慧律师仔细分析了案件情况,收集了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审查证据后,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明白孩子在不和睦家庭中成长的危害。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法律干货

1.保留证据很重要:在婚姻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保留对方家暴、不履行家庭责任等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至关重要。

2.分居需满足条件: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要注意收集分居的证据,比如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3.孩子抚养权考量: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生活习惯以及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因素。如果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这对争取抚养权很有利。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幸的婚姻并非无法摆脱。在面对困境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杨慧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原告走出了痛苦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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