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高永帅律师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21xxxxxxxx37601。执业至今,他累计办案数百余件。高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并且担任工会调解员这一重要角色。
在投身律师职业之前,高律师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其核心执业范围聚焦于刑事辩护领域。他凭借出色的表现,荣获“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
高永帅律师秉持“专注刑事,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的执业理念,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
核心领域案例展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
案例一: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时间:2023年
简要案情:2022年8月1922日,被告人杨XX与其同乡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其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共计过账363052.2元,涉诈资金340042.2元;2022年9月17日,杨XX又将银行卡密码提供给他人用于过账违法犯罪资金21900元。两张银行卡共计过帐384952.2元,涉诈资金346042.2元。
核心争议点:公诉机关指控杨XX非法获利4000元,以及杨XX是否构成自首。
关键行动:高永帅律师提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系自首;杨XX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杨XX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指控杨XX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
最终结果: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杨XX获利2000元证据不足,未予认定。杨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诈骗罪辩护
案例二: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案
时间:20232024年
简要案情:2023年8月2526日,被告人谭XX、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通过更改微信资料、添加微信好友,冒充领导与他人沟通,企图骗取他人财物。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但因被害人警觉未遂。
核心争议点:谭XX、卢XX的量刑情节及是否对全部诈骗金额承担责任。
关键行动:高永帅律师为谭XX辩护,指出其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仅是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
最终结果:谭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卢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结尾
高永帅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侦查阶段的迅速突破,还是审判阶段的有力辩护,他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未来,高律师将继续以严谨的态度、负责的精神,为更多当事人捍卫合法权益,守护法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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