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同时,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些经历和荣誉都彰显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成就。
擅长领域
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同时还专注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他的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媒体形象
陈晓伟律师具有较高的媒体曝光度,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他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这体现了他在法律界的影响力和专业权威性。
行业贡献
在行业学术方面,陈晓伟律师也有所建树。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为刑事法律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经验分享做出了贡献。
典型案例非法集资百亿元案
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其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并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掌握情况。开庭审理前,他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虽然法院未采纳自首和立功的辩护意见,但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此案例体现了陈晓伟律师在金融犯罪辩护中的积极作用,他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展现了他在金融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性。
典型案例虚假外汇交易平台集资诈骗案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虚假宣传,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确定行XX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以区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具有坦白和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虽其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此案例中,陈晓伟律师准确把握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辩护,尽管最终判决结果不尽如人意,但他的辩护工作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和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
典型案例酒后划车寻衅滋事案
2023年7月3日晚上,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帮助张X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得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陈晓伟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等方面进行阐述。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陈晓伟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细致工作和专业策略,通过全面分析案件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佳的处理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犯罪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和丰富经验。
综上所述,陈晓伟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刑事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在多个典型案例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使得他成为刑事法律领域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无论是金融犯罪、集资诈骗还是普通的寻衅滋事犯罪,他都能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方法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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