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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豹制品案:十年重刑到三年轻判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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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867人看过
刑事处罚辩护专业律师 卓玛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副主任
律所: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402202011192599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3308927912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卓玛律师,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从业已来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领域,侵权纠纷领域案件,办理大量案件具备非常丰富的职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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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牧民丙因参与处理自然死亡雪豹制品,一审被判处十年四个月重刑。经卓玛律师团队二审辩护,最终改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元,实现量刑大幅降低。
雪豹制品案:十年重刑到三年轻判的逆转

牧民甲、乙、丙等五人在放牧时发现自然死亡雪豹尸体,处理皮骨后出售,后被查获。一审法院以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包括丙在内的八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及罚金。丙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卓玛等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指派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卓玛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500起,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

不利开局

一审中,法院依据涉案豹骨鉴定为国家I级保护动物雪豹制品,核定价值10万元,对八名涉案人员作出了十年四个月的重刑判决。这一判决让当事人丙陷入绝望,未来似乎被浓重的阴霾所笼罩。

关键辩护

二审中,卓玛律师团队提出了一系列核心辩护观点。在价值认定方面,指出涉案雪豹系自然死亡,应按实际制品价值核算而非活体整体价值;从社会危害角度,强调非法获利微薄且制品已被查获,未造成严重生态损害;考虑主观恶性,当事人系初犯认罪认罚,无主动猎捕行为,法律意识淡薄;还提到法益保护,刑法设立该罪名的核心目的是遏制猎捕杀害行为,自然死亡动物制品的可责性显著降低。

逆转结局

二审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对丙的判决进行了大幅调整,改判其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元。这一结果实现了从十年重刑到罪责刑相适应的巨大转变,让当事人丙重获希望,也彰显了卓玛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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