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的卓玛律师,在执业多年间承办了超500起各类案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等领域。此次,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精准运用
在本案中,卓玛律师通过深入的法律分析,主张被告C仅与被告A存在合作关系,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这一策略成功运用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排除了被告C的付款责任。这不仅维护了被告C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中如何界定合同相对方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证据效力的有效否定
原告提交的单方竣工文件等证据存在形式瑕疵和内容不真实的问题。卓玛律师精准地指出这些问题,否定了其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效力。促使法院采纳第三方司法鉴定意见作为工程造价依据,核减了不合理的工程款主张。这体现了律师在证据审查和质证方面的专业素养,也保障了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质量责任的清晰划分
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卓玛律师指出原告施工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应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主要责任。这一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减轻了被告方的责任。在建设工程纠纷中,质量责任的划分是关键问题之一,此案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有益的范例。
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不仅为当事人免除了千万级的付款责任,也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法治建设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提醒各方在建设工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注重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确保工程质量,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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