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与园林建设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法院以关键证据为复印件、供货数量举证不足等理由,驳回了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XX公司面临败诉的绝望处境。此时,陈兵兵律师接受委托,担任上诉人的代理律师,决心为当事人扭转乾坤。
深入剖析寻策略
陈兵兵律师对一审判决进行了深入剖析,制定了以“证据规则突破”和“对方举证责任转移”为核心的上诉策略。他深知一审败诉关键在于证据形式瑕疵,于是将目光聚焦在现有证据上,试图挖掘出能改变局面的关键。
二审庭审展锋芒
在二审中,陈兵兵律师重点强调两份《结算审核表》虽为复印件,但这是园林公司项目经理黄XX在通话录音中确认的交易习惯,该录音经对方确认真实性,成为关键证据。他还援引法律规定,指出《结算审核表》原件应由园林公司掌控,在己方提供初步证据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同时,他敏锐地指出园林公司陈述自相矛盾之处,将二审争议焦点锁定在“欠付货款的具体金额”上,避免无关问题的干扰。
逆转胜诉获赔偿
南京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陈兵兵律师的上诉意见,认定两份《结算审核表》应予以采信,园林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园林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18826.5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陈兵兵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庭审策略,成功实现逆境翻盘,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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