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的执业经历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自2013年开始在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23xxxxxxxx344138。他的办公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汇智中心A座。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和婚姻家庭团队主任,同时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此外,他还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等多家大型国企和私企的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佳绩
高志博律师深耕刑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起余件。他尤为专精于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等经济类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等职务类犯罪,以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猥亵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等暴力性犯罪,此类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未成年人犯罪和聚众淫乱罪、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大型集团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在2024年5月末,高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办理付X涉嫌强奸罪一案。该案被害人为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指导意见,犯罪嫌疑人不得缓刑和取保候审,且会加重量刑。高律师经过在五常市看守所会见付X,不断与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书,最终将基准刑六年减为二年半有期徒刑。
婚姻家庭纠纷处理
高志博律师在婚姻家庭领域也有诸多成功案例。在原告L某请求调整抚养费一案中,L某父母此前离婚时约定L某归L某某抚养,YXX每月支付抚养费至L某“独立生活为止”。L某年满18周岁升入大学后,因学费、生活费显著增加,委托高志博律师起诉,请求将抚养费调整为每月XXXX元,并支付至大学毕业为止。被告YXX抗辩称L某已年满18周岁,自己无工作、需抚养新家庭的3岁子女,仅能按原约定支付每月XXX元,且不应承担大学期间费用。
高志博律师明确案件核心争议为已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是否能主张抚养费。他制定“锚定原约定+论证实际需求”的策略,梳理原离婚协议中“抚养费支付至独立生活为止”的条款,结合L某仍在校就读、未实际独立生活的现状,论证“独立生活”应包含大学学业完成阶段;指导当事人提交大学学费凭证、生活费支出记录,说明成年后教育成本增加的客观需求;针对被告“无工作、新家庭抚养压力”的主张,结合原离婚协议的明确约定,强调合同约定的履行优先级,同时在调解中适度让步,以“维持原xx元标准”换取“支付至大学毕业”的核心诉求。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YXX每月支付原告L某抚养费XXX元,支付至L某大学毕业为止,XXXX年XX月至XXXX年X月的抚养费合计XXXX元,由被告于XX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支付。
另外,在代理原告王与刘的离婚纠纷一案中,该案涉加拿大定居当事人。王与刘于1993年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且已成年独立生活,后因夫妻感情破裂,王(加拿大定居)提出离婚诉求,并委托高志博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高志博律师依托深耕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调解经验,全程参与法院主持的调解程序,精准把握双方核心诉求,协助当事人进行高效、顺畅的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法院依法确认协议有效,案件于2023年2月x日顺利办结。
高志博律师秉持“你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的执业理念,在刑事和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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