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周文靖律师就职于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6xxxxxxxx612106,服务地区为江西上饶,联系地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街道名人花园7栋2楼。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获法学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法律实务能力。自执业以来,他以专业素养与实战经验为核心竞争力,为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执业领域与理念
周文靖律师深耕于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领域,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办理了多起免于起诉、从轻、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案件。同时,在民事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如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婚姻家事等领域。他的执业理念是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始终坚守“专业、诚信、尽责”的执业准则,注重案件细节,善于从复杂法律关系中梳理核心争议点,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制定最优解决方案。
丰富的办案经验
执业至今,周文靖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上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执业期间,他凭借深厚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代理多起标的额超百万元的民商事案件,在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大量胜诉案例,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始终秉持“尊重事实、恪守法律”的原则,为多名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提供专业辩护服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或从轻、减轻处罚的理想结果。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以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例,2016年4月,某村委会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郑X中标后与村委会就案涉工程的三个部分分别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了开工竣工时间、承包方式、付款方式及中标价等内容。郑X按约施工并如期完工,工程于2016年11月验收合格。经审核定价,总价款合计六十余元,但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元经多次催讨仍未支付。郑X委托周文靖律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
在办案过程中,2025年9月法院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周文靖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充分证据,包括证明合同关系的《合同书》、证明工程合格的验收报告单、证明结算价款的《竣工结算价汇总表》(经被告盖章确认)、证明催款事实的律师函及邮寄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确保各项主张均有充分证据支撑。
法院审理认为,郑X已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验收合格,村委会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对于村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双方在诉讼前已就工程总价款在验收时达成一致意见,且村委会未在法院限定时间内提出鉴定申请,审计部门的审计仅为行政监督,不能作为法院判决依据,故对该抗辩不予支持。关于利息,因双方未约定逾期付款利息计付标准,法院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合同约定,支持郑X主张的自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利息的诉求,确定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负担,郑X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价值体现
在本案处理过程中,周文靖律师的介入为郑X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了关键保障。在证据方面,律师协助郑X全面收集、整理各类核心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法院采信相关事实奠定基础。在催款与程序方面,诉讼前律师代表郑X出具《律师函》,既履行了合理催告程序,也为后续诉讼主张利息起算时间等关键节点提供了事实依据,避免了“怠于催款”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在庭审抗辩与法律适用上,针对村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律师准确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成功反驳了被告的不合理抗辩,维护了郑X主张的结算金额的合法性。在利息主张上,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协助郑X明确利息主张的依据和具体计算方式,使法院支持了郑X的利息诉求,确保其权益得到全面弥补。此外,律师全程参与案件立案、庭审等程序,准确把握诉讼时效、证据提交期限、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有效提升了诉讼效率,确保案件在法律框架内有序推进,最终实现了郑X“收回剩余工程款及利息”的核心诉求。
周文靖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在刑事和民事等多个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