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有些案件就像一团乱麻,各种法律关系相互交织,让人难以理清头绪。孙XX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便是如此,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恶势力集团犯罪且情节严重,这让案件陷入了复杂的困局。
理清恶势力指控
徐权峰律师自2015年执业以来,经验丰富。他接手此案后,首先对恶势力犯罪的指控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恶势力犯罪具有人数和手段两个关键特征。从人数上看,恶势力犯罪一般要求3人以上,而本案中孙XX的行为不符合这一人数特征。从手段上看,恶势力犯罪需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而孙XX的行为并不具备这些特征。此外,孙XX与孙XX二人无共同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因此,公诉机关指控孙XX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存在不实之处。
质疑抽头渔利证据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孙XX开设赌场抽头渔利9万元且情节严重的说法,徐权峰律师也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实体型开设赌场并未明确规定情节严重的标准,不能简单套用网络型开设赌场的规定。而且,证人证言存在诸多问题,大部分证人常年不在家,其关于棋牌室收入情况的证言不真实或为传来证据,抽头钱金额也不一致。即便认定开设赌场,也应以“拱猪”收取的台费作为抽头渔利金额,而现有证据显示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成功轻判
经过徐权峰律师的努力,法院充分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最终,孙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徐权峰律师卓越的逻辑梳理能力和抽丝剥茧的办案技巧,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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