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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赵骄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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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1 · 1902人看过
导读:赵骄虎律师自2011年执业,深耕刑事诉讼业务。如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当事人购信息涉刑,赵律师前期争取不起诉未成功,后期聚焦有利情节说服法院适用缓刑;在危险驾驶案中,为当事人提出针对性辩护意见,助其获缓刑。

刑事辩护背景

赵骄虎律师于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主要服务于刑事案件当事人,在刑事诉讼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其工作以刑事诉讼为主,承办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他擅长刑事辩护、不起诉、取保候审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危险驾驶罪等专项辩护。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当事人甲因企业业务需求,购买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总量达XXX余条,筛选后留存48000余条。仅少量联系对应主体,未获利且删除信息。2025年2月22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赵骄虎律师作为辩护人,前期争取不起诉,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后期辩护时,重点强调当事人“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法院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但结合其情节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危险驾驶案

2025年8月24日凌晨,当事人甲X在驾照注销状态下醉酒驾车,遇检查点倒车逃跑后被查获,呼气酒精含量124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21.9毫克/100毫升。同年9月被取保候审,11月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起诉并建议缓刑。赵骄虎律师作为甲X的辩护人,提出甲X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驾照注销并非实质无证驾驶,且甲X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低的辩护意见。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甲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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