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本是奔着幸福去的,可生活中总有各种状况让夫妻感情走到尽头,选择离婚。现在离婚和以前不太一样了,有了离婚冷静期这个新规定。很多夫妻在提交离婚申请后,冷静期里想法就变了,有人就想知道,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能不能单方面撤销离婚申请呢?这不仅关系到想撤销申请一方的想法,也和另一方的权益息息相关,下面就来好好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立的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离婚登记处理表(联存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给他们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这之后的三十天冷静期内,小张后悔了,不想离婚了,那么他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去撤回离婚申请。
二、一方单方面撤销申请的条件
一方要单方面撤销离婚申请,必须是在离婚冷静期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以这种方式撤销了。而且,撤销申请必须是本人亲自去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同时,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受理并处理撤回申请。
还是拿小张和小李的例子来说,如果小张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才想起来要撤回申请,那婚姻登记机关就不会按照单方面撤回申请的程序来处理了。
三、单方面撤销申请后另一方的权益
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内单方面撤销了离婚申请,另一方如果仍然坚持离婚,就不能再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了。这时候,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比如小李在小张撤销离婚申请后,还是想离婚,那他就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像夫妻分居的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四、申请撤销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要申请撤销离婚申请,首先要确定还在离婚冷静期内。然后,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到达后,向工作人员表明要撤回离婚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常见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在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时,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可能会影响申请的处理结果。
离婚冷静期一方单方面撤销申请后,如果另一方坚持离婚并选择诉讼离婚,后续可能会面临复杂的诉讼流程,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一不小心就可能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合法可核验的执业资质,不会做不切实际的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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