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某因被认定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这一指控让妥某陷入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绝望处境。此时,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清律师接受委托,为妥某辩护。
辩护初战
李学清律师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三十余年,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审查起诉阶段,他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并提交法律意见。然而,案件并未立刻出现转机。检察院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1月9日补查重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逆转胜局
李学清律师紧扣“证据不足”核心,善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窗口,不断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他强调即便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若无法证明其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能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经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定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妥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人身自由与名誉得以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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