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深厚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行业,2009年正式执业。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其服务地区以北京为主,面向全国,客户类型涵盖了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以及有刑事合规需求的企业。他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工作中,他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与客户充分沟通,制定个性化的辩护策略。
办理集资大案
在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中,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他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其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开庭前提出辩护意见,认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虽未采纳自首和立功的辩护意见,但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处理外汇诈骗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虚假宣传,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行XX,了解其业务情况。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行XX等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作为公司CEO应承担全部数额刑事责任,虽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判处无期徒刑。
实现不起诉结果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主观恶性、客观行为、危害后果等方面阐述张X行为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况。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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