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商事领域,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其中诉讼时效的认定往往成为案件胜负的关键。很多当事人因对诉讼时效的理解和把握不足,导致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刘亘煜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方法论。下面通过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来看看他是如何操作的。
一审败诉,债权面临风险
本案当事人林XX与周XX于2002年达成煤炭买卖合作协议,林XX完成供货及运输义务后,周XX仅支付部分货款便逃避债务。林XX报案后历经刑事审理,2020年周XX被改判无罪。2023年林XX提起民事诉讼,却因诉讼时效争议一审败诉,合法债权面临无法实现的风险。
锁定焦点,制定上诉策略
刘亘煜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锁定诉讼时效是否届满这一核心争议焦点。针对一审法院裁判逻辑和对方抗辩主张,围绕诉讼时效问题形成三大核心代理意见。一是依据相关规定,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应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二是对方在刑事侦查阶段确认欠款及主张货款抵销构成诉讼时效中断;三是双方还款计划未约定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且未超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庭审举证,推动二审改判
庭审中,刘亘煜律师提交刑事卷宗、证人证言等全量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还原案件事实。围绕上诉主张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对诉讼时效法律适用进行全面专业释法说理,有力反驳对方时效抗辩。最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上诉观点,撤销一审败诉判决,判令对方支付七十余万元货款,并承担主要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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