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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房产转让后卖方拒过户,律师维权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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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0 · 1431人看过
导读:20XX年委托人购划拨性质房产,付款并补地价后卖方拒过户,委托章世铿律师起诉,法院判协议有效,卖方协助过户并承担费用。

20XX年X月,委托人满心欢喜地与案外人签订了《房产转让协议》,以为拥有房产指日可待。然而,当委托人履行完大部分义务后,案外人却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所有权无法转移,委托人的权益面临严重威胁。

梳理案情,确认违约

章世铿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仔细核实了委托人提供的《房产转让协议》、购房款收据、补交地价相关票据及房产证等核心证据。经过严谨的分析,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委托人已依约履行主要付款义务且完成划拨房产过户的地价补缴手续,而案外人拒不配合过户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起诉讼,庭审维权

在确认案件情况后,章世铿律师拟定了诉讼方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他明确提出三项诉讼请求,即确认协议有效、判令案外人协助过户、由案外人承担诉讼费,并依法向法院提交了全套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案件立案后,进入庭审阶段,案外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章世铿律师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清晰阐述协议合法有效,案外人拒不配合过户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支持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胜诉结案,权益维护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章世铿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缺席判决。确认《房产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判令案外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委托人办理案涉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税费由委托人自行承担,本案受理费、公告费合计3400元全部由案外人负担。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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