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市XX区祥和中XX,一辆出租车旁气氛紧张。出租车司机满脸愤怒,而旁边一名男子醉醺醺地摇晃着,拒绝支付车费。司机无奈之下选择报警。
案件起因与冲突
报警后,烟台市公安局XX分局福安派出所民警张XX、辅警王XX迅速赶到现场。醉酒男子胡XX不仅拒不配合民警的处置,还张嘴辱骂民警。当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传唤时,胡XX竟用拳殴打辅警王XX的肩部。随后,胡XX被带至xx派出所。
庭审与辩护
山东省烟台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袭警罪对胡XX提起公诉。指定辩护人宋晓,自2017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刑事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证人证言、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胡XX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签字具结,宋晓律师也对本案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表示认同。
案件结局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XX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鉴于胡X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胡XX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自2021年5月17日起至2021年11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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