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补进项”为目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吕泽宇律师凭借出色的策略博弈,为被告人成功扭转局面。
证据梳理定方向
接受委托后,吕泽宇律师全面梳理了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流水等在内的各类证据。重点核实涉案发票对应的煤炭业务是否真实、被告人代开发票的主观目的以及是否造成国家税款损失。通过细致的证据分析,为后续的辩护策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构建核心辩护观点
吕泽宇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批复及法学理论,构建了核心辩护观点。指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以骗取税款为目的,本案被告人是为“补进项”代开发票,主观无骗税故意;且经税务机关核实,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即便构成犯罪,也应定性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同时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庭审博弈促胜诉
庭审中,吕泽宇律师向法庭提交最高法指导案例、司法解释及学术论文,系统阐述“不以骗取税款为目的的虚开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观点,并结合本案证据逐一论证。通过与公诉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与博弈,最终促使法庭采纳了辩护意见,成功将重罪辩护为轻罪并争取到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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