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林鸿传律师代理。林鸿传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本科、福州大学法学研究生,从2011年开始执业,现任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十几年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办理了900多起刑事案件以及900余起民事案件。
2020年3月到2023年3月,被告人Z某在某网络赌博平台注册账号后成了代理,招揽了6名下线在平台赌博。下线累计投注147万余元,Z某非法获利2336.4元。2023年6月20日,Z某在福州市仓山区被抓,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他提起公诉。
庭审时,Z某不承认指控,说自己不是代理,没招揽6名下线,投注金额也不符,认为自己只是普通赌徒,不构成开设赌场罪。林鸿传律师也提出辩护意见,认为Z某应定赌博罪,且证据不足。就算构成犯罪,Z某有从犯、初犯、退赃、坦白等从轻、减轻情节,请求适用缓刑。
一审法院结合证人证言、平台记录等证据,认定Z某构成开设赌场罪。考虑他是从犯、退了赃,判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千元,没收违法所得。Z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律干货
了解罪名差异:要清楚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的区别,别以为只是参与赌博就没事,发展下线、组织赌博很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及时退赃:如果涉及犯罪,主动退赃是可以争取从轻处罚的,像Z某退赃就被法院考虑到量刑里了。
配合坦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坦白情节在量刑时也会起到作用。
结语
这个案例让我们看到,网络赌博危害大,涉及犯罪会面临法律制裁。不过法律也会根据情节给予公正判决。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积极配合、争取从轻处理。本案由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林鸿传律师代理,该律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华润万象城三期15号楼5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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