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罗贵容律师毕业于内江师范学院法学本科专业,自2022年起在四川石海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同时还是中共兴文县委社会工作部兴文县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专家顾问。执业4年来,累计承办各类民刑案件超百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领域成果显著,相关成功案件占比超60%,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民商事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擅长从案件细节切入,精准制定办案策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宜宾兴文县,办公地址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香山云岭A栋503室。
协助组织卖淫案辩护
在协助组织卖淫罪案件中,被告人张X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罗贵容律师接受指定,担任张X一审阶段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底至2024年12月期间,张X明知同案被告人张X某组织卖淫,仍利用微信介绍嫖客,累计非法获利几千元。罗律师依法会见张X,全面查阅案卷,结合其犯罪情节制定辩护策略。张X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法院经审理,确认张X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但考虑到其自首、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等因素,采纳了罗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张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七千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
交通肇事案辩护
2024年9月3日,被告人张X醉酒驾驶致搭乘人重伤,被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罗贵容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张X饮酒后驾车操作不当致车辆翻入田里,造成搭乘人受伤、车辆受损,其血样乙醇含量达98.6mg/100ml,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及轻伤一级。事故发生后,张X拨打120及保险公司电话,到案后如实供述,且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罗律师精准锁定张X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确定“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思路。庭审中发表专业辩护意见,引导张X认罪认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张X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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