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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疑难执行与民商诉讼律师吴天成:破执行困局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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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142人看过
导读:吴天成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聚焦疑难执行案件与民商事诉讼。他年均承办近百起案件,实战经验丰富。曾处理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让债权人卢某全额实现债权;还在另一类似案件中,帮助公司让股东肖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苏州疑难执行与民商诉讼律师吴天成:破执行困局解纠纷

执业背景深厚

吴天成律师于2020年开启执业生涯,是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股权与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他年均承办近百起案件,积累了深厚的庭审实战经验。自2019年起,吴律师参与某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起担任团队负责人,至今已累计服务超百家企业客户,涵盖合规管理、合同审查等多个层面。他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还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融合法律、财务、税务等多学科知识,在处理复杂案件时优势明显。

破解执行僵局

在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卢某持有对某公司的生效债权判决,但强制执行时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吴天成律师接受委托后,未局限于原执行框架,深入梳理公司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将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依据相关法律,这一策略“穿透”公司独立人格,直指股东个人财产责任。最终,某公司与股东张某在庭审前置程序的压力下主动和解,全额归还卢某本金,高效解决了纠纷。

认定股东责任

在另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某有限公司起诉朱某、刘某、肖某等股东,主张其因未履行出资义务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肖某以“工商内档中并非本人签字”抗辩,否认股东资格与出资责任。吴天成律师代理此案时,未局限于签字笔迹争议,抓住“身份证有效期”这一关键节点,揭示肖某在认缴阶段主动提供身份信息的事实。法院依法认定肖某的股东资格,判决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案例警示市场主体要审慎对待工商登记,恪守认缴出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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