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律师如何实现不起诉结果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律师如何实现不起诉结果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07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姜凯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64人 执业6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120201019310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515692777
代表案例:3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姜凯文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投融资法律事务中心二部副主任,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承办了大量国内及涉外疑难案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兼任山东省济南市12348法律援助律师、山东省人民广播电视台《周末说法》特邀嘉宾、济南市电视台《护航律师团》首批公益律师、2020年济南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律师代表、山东省信访局值班律师。
更多>
导读:本案难点在于被不起诉人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从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入手,强调张某自首、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及认罪认罚等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推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律师如何实现不起诉结果

在当今复杂的经济环境下,经济类犯罪案件日益增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就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此类案件不仅涉及复杂的法律条文,还关乎企业和个人的重大利益。姜凯文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在经济类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下面通过这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不起诉案,看看他是如何解决实务难题的。

理清案件事实

本案中,被不起诉人张某系东营市A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18年5至8月,其通过中间人介绍,与蔡某合谋采取“票货分离”方式,以公司名义到中国B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东南C分公司购买成品油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虚假交易,A公司在无实际购油情况下获取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2022年5月张某退缴了违法所得

挖掘从轻情节

律师深入研究案件,发现张某具有自首、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这些情节为争取不起诉提供了有力依据。

依据法律争取结果

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检察院充分阐述张某的情况。最终,检察院决定对张某不起诉,成功解决了这起法律实务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