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理念
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与经济学学士学位,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为他在法律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秉持诚信,专业致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诚信为基,专业为刃,深耕民商刑事,守护当事人权益”的理念,将诚信作为执业的基石,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执业机构与服务地区
李超律师就职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其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天津,联系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3号。在天津这片土地上,他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良好口碑,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执业经历与擅长领域
李超律师是一位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的专业法律人士,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的业务领域主要聚焦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诉讼辩护以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在民商事方面,他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债权债务及知识产权等复杂案件;刑事领域则注重证据梳理与程序规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企业服务方面,侧重帮助客户构建合规体系,提前预判与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他尤为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在其承办的案件中占比约20%,同时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他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多件,并且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强奸罪案缓刑辩护成功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强奸罪案件中,被告人田某于2022年6月26日以借用卫生间为由,进入其曾租住的房屋,对屋内的被害人陈XX进行抚摸,遭拒后将其按倒并进一步猥亵,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因陈XX欲打电话报警,田某中止犯罪行为并逃离现场。案发后,田某自动投案,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李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进行了全面分析。在庭审中,律师团队提出系统性的辩护意见,指出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属于法定“犯罪中止”情节,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强调被告人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还向法庭充分说明了被告人已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系初犯、有明显悔罪表现等情况,综合论证其人身危险性低,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建议法庭对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主要意见,判决被告人田某犯强奸罪,但综合考虑其具有犯罪中止、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多个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这起案件体现了李超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中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和对案情的深入分析能力。
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得胜
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雄安新区“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劳务施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书》《借条》《欠条》,约定将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并约定在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后优先偿还。后因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即工人工资和材料费未付清)为由的抗辩,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在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需支付原告杨本金776,096元及利息,被告李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李超律师在民商事案件中对证据的把握和法律焦点的精准论证能力。
综上所述,李超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民商刑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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