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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辩护【陈俊全】多领域专业服务助当事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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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8 · 1749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法律实践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他深耕刑事、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表现出色,为众多嫌疑人(被告人)争取到有利结果,如不起诉、缓刑等。

【南宁】刑事辩护【陈俊全】多领域专业服务助当事人维权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俊全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在刑事和民事领域成功办理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其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

陈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他还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陈俊全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获得了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这一荣誉称号。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202X年,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林某某是否明知所涉财物为犯罪所得。陈俊全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查阅卷宗、调查取证,收集了林某某并不知晓财物来源的相关证据。在法庭上,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辩护策略,指出指控证据存在的漏洞。最终,林某某获得不起诉决定,成功洗清嫌疑。

李某涉黑案:202X年,李某被指控涉黑。公诉机关认为李某参与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构成涉黑犯罪。本案的关键难点在于如何区分李某的行为是普通违法还是涉黑犯罪。陈俊全律师多次会见李某,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同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细致分析。他提出李某的行为仅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构成涉黑犯罪的辩护意见,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最终,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意见,李某只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避免了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蒙X寻衅滋事罪案:2023年,蒙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他指出本案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且蓝xx等人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他还提出蒙Xx具有自首、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等量刑情节。最终,法院虽然认定蒙X等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对蒙Xx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陈俊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及其他相关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运用有效的法律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未来,陈俊全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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