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对一些看似平常的行为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认识不足。就像电玩社里玩家间的游戏币“转卖”行为,稍不留意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的明月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排除法律风险。下面以B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为例,看看明月律师如何进行风险防控。
实体之辩,阻断罪名风险
在B某案中,公安机关认为B某向其他玩家“转卖”游戏币的行为涉嫌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明月律师直击核心,援引“资金结算服务”的法律定义,结合B某“借还”行为模式,辩驳其行为是玩家间偶发的游戏币“拆借”,并非对赌场经营的“辅助行为”,从犯罪构成根基上瓦解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指控。同时,主动论证B某行为不构成赌博罪,剖析其缺少“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且无“组织赌博”的客观行为,阻断其承担个人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证据之疑,动摇指控根基
明月律师着重指出《讯问笔录》存在诱导性提问、不实记录等问题,援引《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恳请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保存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以供核查。在审查批捕环节,成功影响检察官对《讯问笔录》可信度的判断,动摇了指控证据的根基。
羁押之论,否定逮捕前提
从人身危险性出发,明月律师结合B某无前科劣迹、有稳定公职、具备随传随到条件等事实,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所需的“社会危险性”法定条件。同时紧密衔接“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从必要性层面彻底否定逮捕的合法性。最终,检察机关全面采纳辩护意见,B某在被刑事拘留11天后顺利释放,后续获法定不起诉决定。
通过此案可以看出,在刑事风险面前,律师早期介入和精准辩护至关重要,能有效避免当事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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