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在生活里,难免会和别人产生一些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纠纷。当遇到纠纷时,解决途径无非就是私下协商、找第三方调解、申请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会在合同里约定仲裁协议,想着以后要是有纠纷就走仲裁程序。可这时候就有人疑惑了,签了仲裁协议,是不是就一定不能去法院解决纠纷了呢?仲裁协议到底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权?这就是咱们今天要探讨的问题。
一、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管辖权的一般情况
通常来说,有效的仲裁协议是可以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双方发生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甲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查时发现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就会驳回甲的起诉。这是因为仲裁和诉讼是两种相互排斥的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放弃了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纠纷的权利。
二、仲裁协议无效时法院可管辖
要是仲裁协议无效,那它就无法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了。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很多,比如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等。举个例子,丙和丁签订的仲裁协议中约定,因丁的个人隐私问题产生的纠纷提交仲裁,而个人隐私纠纷并不属于可以仲裁的事项,这个仲裁协议就是无效的。此时如果双方产生纠纷,丙向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受理。
三、仲裁协议效力有争议时的处理
当双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时,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比如戊和己在纠纷发生后,戊认为仲裁协议有效,要去仲裁,己却认为仲裁协议无效,想向法院起诉。这时候就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来确定仲裁协议的效力,以决定是由仲裁机构还是法院来处理纠纷。
四、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
有时候,虽然有仲裁协议,但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一方起诉到法院,另一方没有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就可以继续审理案件。例如庚和辛有仲裁协议,庚起诉到法院,辛没有在首次开庭前提出有仲裁协议,还进行了答辩,那么法院就会继续审理这个案件,相当于双方都同意通过法院来解决纠纷了。
仲裁协议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排除法院管辖权的,但也存在多种特殊情况。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纠纷时,当事人要准确判断仲裁协议的效力,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途径。要是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或者纠纷解决方式拿不准,后续可能会在选择途径上犯难,也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该如何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