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如今的社会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了,但很多人不知道,在某些情况下离婚还能要求损害赔偿。比如一方在婚姻里有严重过错,给另一方造成了身心伤害,那么无过错方就有权要求一定的赔偿。不过这可不是随便就能要求的,得符合法律规定的事由和要求才行。那到底离婚损害赔偿事由规定要求有哪些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事由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几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一是重婚,就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这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比如张三在和李四婚姻存续期间,又和王五登记结婚,李四就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张三给予损害赔偿。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像赵六长期和情人在外面租房共同生活,他的配偶孙七就有权利主张赔偿。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对家庭成员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伤害。比如丈夫经常打骂妻子,妻子因此身心俱疲,离婚时就能要求损害赔偿。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二、提出赔偿的主体要求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就不能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比如夫妻双方都在婚姻中有出轨行为,那么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出轨为由要求赔偿。同时,请求权的行使只能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这些事由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三、时间上的要求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上述法定事由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事由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四、证据收集的要点
要想获得离婚损害赔偿,证据至关重要。对于重婚和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可以收集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租房合同等证据。比如发现配偶和他人同居,可以拍摄他们共同进出住所的照片,或者收集他们的聊天记录,里面有关于同居的表述等。对于家庭暴力,要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都是很重要的证据,还可以去医院进行伤情鉴定,保留病历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收集也类似,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人证言、就医记录等。
离婚损害赔偿的事情处理完后,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后续执行的问题,比如对方不按照判决支付赔偿款,或者在财产转移方面还有隐藏的情况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一不小心就会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律师来帮忙了。律图网有众多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在处理离婚纠纷方面,他们有着丰富的经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帮你解决后续的难题,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给自己吃一颗定心丸。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