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河南周口刑事辩护律师李鉴春:擅长侵犯人身等案件

河南周口刑事辩护律师李鉴春:擅长侵犯人身等案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8 · 166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更多>
导读: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起执业,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侵犯人身、财产、知识产权案件。曾办理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不起诉案,展现了其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执业背景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09年开始在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该律所的主任律师,同时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在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上尤为专精,占比约50%,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等细分类型以及职务犯罪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处理合同诈骗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不起诉案件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2021年3月至11月,张某租赁设备却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成功辩护策略

李鉴春律师作为辩护人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和调取相关材料,还原设备租赁、使用和转移的过程及时间节点。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其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并提供证据线索,构建“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

案件最终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对其不起诉。该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此案件在涉案金额较大且已刑事立案的情况下,通过李鉴春律师专业及时的介入,成功阻却刑事追诉,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他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专业判断和审前辩护的关键作用。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