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09年开始在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该律所的主任律师,同时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在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上尤为专精,占比约50%,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等细分类型以及职务犯罪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处理合同诈骗案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不起诉案件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2021年3月至11月,张某租赁设备却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成功辩护策略
李鉴春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和调取相关材料,还原设备租赁、使用和转移的过程及时间节点。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其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并提供证据线索,构建“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
案件最终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对其不起诉。该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此案件在涉案金额较大且已刑事立案的情况下,通过李鉴春律师专业及时的介入,成功阻却刑事追诉,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他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专业判断和审前辩护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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