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泽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起在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执业。他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执业八年来,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累计案件量达三百件。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坚持亲办案件,富有责任感。此外,他还是心理咨询师和涞源县人民调解员,能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
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承包劳务款拖欠案中,原告李XX委托李泽宇律师代理。2021年4月23日,李XX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方式参与部队营区工程建设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于2021年X月3日对账确认工程款,但何X一直未付款。中铁X局是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XX公司,何X是XX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泽宇律师代理原告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被告给付劳务款及利息等。法院经审理认为,何X与李XX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何X应给付工程款。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何X给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诉求,驳回了对中铁X局的诉讼请求。
设备租赁纠纷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清偿设备租赁款案中,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委托李泽宇律师。201X年1月2X日,该公司与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工程结束后,被告尚欠设备租赁款1XX320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以发包方资金短缺、工程款未给付等理由推脱。李泽宇律师代理原告要求被告清偿租赁款及支付利息。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被告应支付剩余租赁款。因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竣工时间及尾款申报审核情况,法院支持原告以被告最后一笔付款时间开始计算损失的主张。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及逾期支付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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