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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商铺赠与后拒过户,律师助力委托人获过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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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4 · 1448人看过
导读:第三人与被告婚内协议将共同按揭商铺赠与委托人,离婚后商铺具备过户条件,被告却拒不配合。此前协议已被确认有效,胡润天律师代理再次起诉,最终法院判被告及第三人配合过户。

法庭上,气氛紧张。原告委托人焦急地望着被告席,而被告则一脸不情愿,双方就一套商铺的过户问题僵持不下。这场纠纷源于一份婚内赠与协议,如今委托人委托胡润天律师,要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

明确争议焦点

胡润天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明确了核心争议点。虽然此前法院已确认《婚内协议》有效,但现在要解决的是商铺是否具备过户条件以及被告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这就如同在迷雾中找到了关键线索,为后续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收集关键证据

为了让委托人的诉求更有底气,胡润天律师指导委托人收集关键证据。生效民事判决书、商铺初始产权登记证明、按揭贷款结清及销押凭证等,这些证据就像一把把钥匙,打开了协议有效且过户条件已成就的大门,为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庭审有力驳斥

庭审中,被告提出了“协议无效”“原告主体不适格”“重复起诉”等抗辩理由。胡润天律师毫不畏惧,逐一进行驳斥。他强调生效裁判已确认协议效力,委托人作为直接受益人主体适格;本次诉讼因过户条件成就,与前诉诉求不同,不构成重复起诉;被告提交的证据也不足以推翻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胡律师的据理力争,如同一把利剑,直击被告的抗辩漏洞。

最终,法院采纳了胡润天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商铺已具备过户条件,判决被告及第三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案涉商铺过户登记至委托人名下,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与第三人共同承担。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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