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的一天,派出所内,一名神色紧张的少年L某主动投案,他没想到,自己受雇参与的“小工作”,竟牵扯出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40.6620万元的网络诈骗案。
案情浮现
2023年10月至12月,L某受雇于网络诈骗上线,用自己微信添加待出租房屋的被害人WX,按上线要求以“主管要租房”为由让WX添加“主管”微信进行“引流”,L某获利5625元。2023年11月6日,经L某“引流”,WX添加上线微信,在11月至12月间被骗540.6620万元。12月12日,L某自动投案,12月27日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罪名之争
L某在公安阶段被羁押后取保。吴妙翠律师介入后,通过阅卷和与L某沟通,认为L某主观上无非法占用被骗金额目的,且作用边缘化,应定帮信罪而非诈骗罪。吴律师与检察院激烈沟通,先后提交两次法律意见书。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公安重新移送后,仍坚持定诈骗罪。考虑到若坚持帮信罪未获法院支持,L某可能面临6至7年刑期偏差,吴律师与家属分析利弊,家属和L某决定按诈骗罪先认罪认罚,检察院给出3年量刑建议,但不同意缓刑。
终获缓刑
到了法院阶段,吴妙翠律师在法官未阅卷前,多次与法官沟通,提供了L某的品行证据、家庭困难证明以及未成年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意见,给出了判三缓四的判决,让L某有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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