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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有冷静期双方是否需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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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2 · 1483人看过
导读:登记离婚有冷静期,双方均需到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共同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登记离婚有冷静期双方是否需到场

现在离婚可不比以前那么简单直接了。自从有了离婚冷静期这个规定,好多人原本计划着顺顺当当去办离婚登记,结果发现这其中的流程变得复杂了。就比如说有一对小夫妻,平日里吵吵闹闹的,一气之下就决定去登记离婚,想着当天就能把事儿办了。可到了民政局才知道,还有个离婚冷静期。他们就犯嘀咕了,在这个冷静期里,双方是不是都得去相关部门呢?这就是很多人都关心的登记离婚有冷静期时双方是否需到场的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里新增加的内容。从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开始算,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后悔了,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相当于给了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好好想想这段婚姻是不是真的要走到尽头。比如说小李和小张去申请离婚登记后,在冷静期的第十天,小李觉得还是舍不得这段感情,他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这样离婚程序就终止了。

二、冷静期内双方是否需到场

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不需要都到婚姻登记机关。冷静期主要是给双方一个思考的时间段,在这个期间,婚姻登记机关不会要求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要任何一方有撤回离婚登记的意愿,自己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回手续就行。比如上面提到的小李,他自己带着相关证件去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就可以了。

三、冷静期届满后双方的到场要求

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这可是个关键时期。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都没去,或者只有一方去了,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举个例子,小赵和小钱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过了,他们约定好一起去领离婚证。可到了日子,小赵有事没去成,小钱自己去了,这种情况下,就会被当作撤回申请,离婚程序也就终止了。

四、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不管是申请离婚登记,还是冷静期届满后申请发给离婚证,都需要准备一些材料。申请离婚登记时,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时,除了上述材料,还得带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果有一方的材料不全,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办理相关手续的。

五、注意事项和特殊情况

在整个离婚登记过程中,双方要注意时间节点。要是错过了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去申请离婚证,离婚程序就终止了。如果之后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另外,如果在冷静期内一方出现意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况,处理起来就比较复杂了,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其他途径来解决婚姻问题。

离婚登记完成后,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抚养义务履行等一系列后续问题。要是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可核验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这些事情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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