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概述
李泽宇律师是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18年起踏上执业之路,至今已有八年时间。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崭露头角。李泽宇律师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他还是一名心理咨询师和涞源县人民调解员,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执业期间,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领域案件达三百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积累。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中,李泽宇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2023年,他代理了原告李XX与被告何X、XX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4月23日,原告李XX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参与部队营区工程建设施工。XX部队工程的中标单位是中铁X局,其将工程分包给了何X和李XX。原告施工完毕后,与何X进行了对账并确认了施工项目和总款项,但被告一直未付款。
李泽宇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何X将工程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李XX,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合同无效。本案中,何X作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将工程包给无资质的李XX,符合合同无效的情形。同时,案涉工程完工后,李XX与何X签订了工程结算单,对工程价款进行了确认。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何X给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的诉求,而驳回了原告对中铁X局的诉讼请求。
解决设备租赁纠纷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方面,李泽宇律师同样表现出色。他代理了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纠纷。201X年1月2X日,双方签订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施工期间被告按合同付款,但工程结束后仍有款项未付清。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又付了部分款项,仍有1XX320元未支付。
被告辩称因涉案工程发包方资金短缺,导致其工程款未给付,无力支付原告款项,且不认可原告主张的利息起止时间及利率标准。李泽宇律师认为,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原告依约交付租赁设备,被告理应按合同支付租赁款项。对于利息问题,虽然合同约定了尾款申报和审核结清的时间,但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竣工时间及尾款申报审核情况,考虑到被告工程竣工后陆续付款的事实,原告以被告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间开始计算损失并无不当。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及逾期支付损失的诉求。
执业理念践行
李泽宇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亲办案件,对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在上述两个案例中,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他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团队协作能力强,全面的法律服务能力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通过律图平台的三重认证,其推荐指数居前列,展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良好口碑和专业形象。他将继续深耕法律实务,为更多客户解决法律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