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印象里,婚姻是神圣而美好的结合,但有时候,一些婚姻并非当事人真正自愿的选择,或者存在某些特殊情况,让婚姻变得不再那么纯粹。比如,一方可能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结了婚,又或者一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在这些情形下,当事人可能就会产生撤销婚姻的想法。那么,到底处于哪些情形时可以将婚姻予以撤销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受胁迫结婚可撤销婚姻
依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所说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比如,甲以伤害乙的父母为要挟,强迫乙与其结婚,乙在这种被迫的情况下与甲登记结婚,之后乙就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重大疾病通常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例如,丙在婚前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却没有告知丁,婚后丁发现了这一情况,那么丁就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与丙的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撤销婚姻的申请流程
如果要申请撤销婚姻,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对于受胁迫结婚的情况,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胁迫行为存在的证据,比如威胁的短信、证人证言等;对于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庭审,陈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最终作出是否撤销婚姻的判决。
四、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也就是说,虽然婚姻被撤销了,但对于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还是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当婚姻被撤销后,可能会面临一系列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分割的执行问题、子女抚养权的变更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要是你也遇到了类似的婚姻撤销问题或者后续的相关纠纷,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处理婚姻问题时更加安心,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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