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生活中,可能会听说一些人打着各种旗号向很多人收钱,说是投资或者其他用途,最后钱却不知去向。比如有的人以高息回报为诱饵,让身边的亲戚朋友、街坊邻居把钱交给他,说是拿去做很赚钱的生意,结果根本没有做什么正规生意,钱都被他挥霍或者不知用到哪里去了。这其实就可能涉及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要是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四百万,那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
一、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就是我们所说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它通常表现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比如张三在没有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小区里宣传自己有一个神奇的投资项目,只要大家把钱交给他,每个月就能拿到高额利息,这就是典型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二、量刑标准的规定
法律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而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四百万,已经远远超过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一般来说,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三、不同情节的量刑情况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四百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通常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同时还会并处罚金。不过,具体的量刑还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等。
四、影响量刑的其他因素
除了吸收存款的数额,还有一些因素也会影响最终的量刑。如果在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造成了集资参与人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引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可能会加重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将吸收的资金尽可能退还,取得集资参与人的谅解,那么在量刑时会从轻处罚。比如李四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四百万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交代了全部事实,并且通过变卖自己的财产退还了大部分资金,获得了集资参与人的谅解,那他的量刑可能就会相对轻一些。
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四百万被判刑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很多问题,比如罚金的缴纳问题,集资参与人后续的赔偿问题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也比较复杂,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能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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