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深耕,建工领域显实力
鲁世超律师自2022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件。他深耕建设工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其中房产案件占比约50%。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以及人身损害等领域,他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中,他承办了10余件,熟悉保险纠纷等关联案件的处理。这种多领域的专业积累,让他在法律业务上有着扎实的基础。
再审博弈,为委托人减损千万
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鲁世超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一审判决部分支持其请求,XX公司等不服上诉,二审维持部分判项并调整工程款数额,XX公司等仍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获提审。
再审申请人提出多项诉求,包括复工后工程款据实结算、已支付材料款扣除以及停工损失缺乏依据等。鲁世超律师不辞辛苦,不畏艰难,在再审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第一次省高院再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经再审审查发还一审法院重审。在重审一审阶段,鲁世超律师凭借专业的辩论和代理意见,成功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停工损失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鲁世超律师代理此案进入省高院提审程序,最终依法将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
证据筛选,精准助力案件胜诉
面对复杂的工程纠纷,鲁世超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从繁琐的证据中挑选有利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基础。在材料款扣减问题上,他让再审法院采信了申请人提供的采购、运输、签收等形成完整链条的证据,使钢材、商砼、木方款共3,475,563.52元得以从总工程款中扣除。对于除锈款,有施工人员签字凭证且当事人无异议,也顺利扣除。虽然车辆转让款再审中申请人放弃申请理由,但鲁世超律师在证据筛选和运用上的专业能力可见一斑。
坚守理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鲁世超律师秉持“精益求精,以专业立身,良知执业,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他通过河南省高院两次再审过程,为企业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专业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在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专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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