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专业领域
李佳莹律师自2021年开始在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执业,短短几年时间,她已经承办了数百件案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她尤其专注于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在劳动争议案件上更是专精,占其承办案件比例约70%,同时在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在刑事辩护领域,她承办案件达上百件,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犯罪,还熟悉劳动方面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关联犯罪的处理。她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个案件,以专业之力践行辩护职责,是黑龙江律师协会的一员。
精准分析证据
2025年12月,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交到了李佳莹律师手中。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以已离职员工李XX在职期间设立并经营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关联公司,导致公司客户流失、预期业务收入受损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索赔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以及公司财产(配件)损失及手机维修费合计3907.55元。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对申请人公司提出的全部主张及证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梳理。她发现公司的索赔主张不仅金额巨大,而且基础薄弱,缺乏直接、有效的证据支持。这显示出她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能够迅速且精准地抓住问题的关键,为后续的抗辩做好充分准备。
有力庭审抗辩
在仲裁庭审中,李佳莹律师围绕核心要点展开了有力、精准的抗辩。针对“竞业行为”指控,她指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从未签订过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的行为只要未违反劳动合同的明确约定或法定的忠诚义务,本身并不违法,申请人的指控缺乏法律依据。对于“重大损失”主张,她强调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仅为无法与原件核对的《服务合同》复印件,且无法证明该合同与李XX或其关联公司直接相关,更无法证明与李XX工作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申请人将自身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是不合理的。在财产损失责任范围方面,她明确指出申请人无法证明已将所列配件实际交付给李XX,也无法证明配件的实际价值和损坏情况,该主张缺乏事实基础。
她通过清晰的逻辑陈述和对证据规则的准确适用,有效驳斥了申请人方缺乏依据的指控。这体现了她在庭审中的专业素养和应变能力,能够在复杂的庭审环境中,准确运用法律知识和证据规则,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取得完胜结果
上海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仲裁庭驳回了申请人要求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的请求,也驳回了赔偿配件损失3756.55元的请求,仅支持了100元的手机维修费请求。最终,劳动者仅需承担100元的合理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成功化解了巨大的法律风险与经济压力。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李佳莹律师在面对企业滥用诉权、不当追索时,坚守法律底线、精准把握证据规则、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为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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