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中出现出轨算有过错方不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姻中出轨是否构成“过错方”需区分具体情形:
1.法定过错情形:若出轨行为达到“与他人同居”(即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程度,属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此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且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酌情对过错方少分。
2.非法定过错情形:若仅为偶尔的婚外性行为(如一夜情、短期暧昧),未形成持续同居关系,则不属于法定过错,但可能被认定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在财产分割时法官会结合过错程度、对家庭的影响等因素酌情考量,但不必然导致少分或赔偿。
需注意:主张对方存在过错需提供充分证据(如同居证明、长期共同居住的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若无法证明“与他人同居”,仅以一般出轨为由主张过错赔偿,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综上,出轨是否构成过错方关键在于是否达到“与他人同居”的法定标准,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法律后果。
二、婚姻中出现小三应当怎样处理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婚姻中出现第三者时,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处理:
一、离婚时主张过错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明确,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含物质与精神损害)。需注意:
“与他人同居”指持续稳定共同居住(非偶尔出轨);
需提供合法证据(如聊天记录、同居证明、转账凭证等,不得侵犯隐私)。
二、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若配偶向第三者赠与财物(如转账、购房、买车),该行为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无过错方可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起诉第三者返还全部财产(无需按份额分割)。
三、追究重婚刑事责任
若配偶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对外宣称夫妻、举办婚礼)或重复登记结婚,构成《刑法》第258条的重婚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此为自诉案件,需向法院提交重婚证据(如邻居证言、共同居住证明、虚假结婚证等)。
四、证据收集注意事项
证据需合法取得(如公共场所录像、对方自愿承认的录音、银行流水等),非法证据(如私闯民宅拍摄、窃听)将不被法院采信。
建议优先固定证据,根据具体情形选择离婚诉讼、财产返还或刑事自诉,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护权益。
三、婚姻中出现第三者介入要怎么处理
婚姻中出现第三者介入,可根据不同情况处理。若想维系婚姻,可与配偶沟通,也可与第三者沟通要求其停止不当行为。若想结束婚姻,可与配偶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离婚时,有证据证明配偶与第三者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还可收集配偶出轨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婚姻中出现出轨算有过错方不这一问题时,其实还关联着其他重要问题。比如,若认定出轨方为过错方,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能获得多大比例的倾斜呢?法律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但具体比例需结合实际情况判定。还有,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方面,过错方的出轨行为会对其产生多大影响呢?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综合考量。如果您在婚姻中遭遇出轨问题,对过错认定、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等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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