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生育子女于外,是否构成重婚罪
婚内与他人生育子女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其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登记结婚”的情形。
仅婚内生育子女于外,若未与第三者登记结婚,且未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便生育子女,通常也不构成重婚罪。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与第三者不仅生育子女,还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与第三者进行了结婚登记,那么就可能构成重婚罪。
若遭遇此类情况,需收集能证明对方重婚的证据,可通过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婚内育子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算重婚吗
这种情况一般算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便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也构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因此,婚内育子且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满足了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要件。无过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过错方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婚内与他人同居生子且对外称夫妻算重婚吗
这种情况算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
婚内与他人同居生子且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表现为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合法婚姻关系,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无过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同时,受害方还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若查证属实,重婚者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当探讨婚内生育子女于外,是否构成重婚罪时,除了直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便不构成重婚罪,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另外,对于婚内与他人生育的子女,其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支付也是常见问题。这些问题都与婚内生育子女于外这一情况紧密相关。若你对重婚罪的判定细节、损害赔偿标准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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