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未尽告知义务能否定性欺诈
医院未尽告知义务不一定能定性为欺诈。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医院未尽告知义务通常是指未向患者或其家属充分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信息。若医院仅是疏忽未告知,但无故意隐瞒真相以获利或误导患者做错误医疗选择的主观故意,一般不构成欺诈,而属于医疗侵权,患者可依相关规定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若医院故意不告知关键信息,且目的是诱使患者接受特定医疗行为以获取不当利益,则可能构成欺诈,患者除索赔外,还可依消保法要求惩罚性赔偿。
二、医院未告知义务是否构成医疗欺诈行为
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不一定构成医疗欺诈。医疗欺诈要求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患者基于错误认识而接受医疗服务并遭受损失。
若医院仅是疏忽未告知,不存在主观故意欺骗患者以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通常不构成医疗欺诈,但可能构成侵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未尽到说明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若医院故意隐瞒关键医疗信息,如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等,诱导患者做出不合理医疗选择从而获利,就可能被认定为医疗欺诈。被欺诈方不仅可要求赔偿损失,还能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赔偿。
三、医院手术风险未告知属医疗欺诈吗
医院未告知手术风险一般不属医疗欺诈,但可能构成医疗侵权。医疗欺诈指医疗机构或人员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谋取钱财。而未告知手术风险通常是未尽告知义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若医院未告知,侵犯了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若因此导致患者损害,患者可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不过,要构成医疗欺诈需有故意欺骗行为并以获利为目的,未告知手术风险通常不符合此特征。
当探讨医院未尽告知义务能否定性欺诈时,除了判定是否构成欺诈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医院被认定未尽告知义务,患者可主张哪些赔偿呢?一般来说,可能包括因额外治疗产生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另外,若医院不履行赔偿责任,患者又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维权呢?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对医院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认定、赔偿范围及维权途径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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