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吗
在合同关系中,守约方当然可以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还可主张违约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所以,一旦确定对方违约,守约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追究其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继续履行:指违约方根据对方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未交付货物的继续交付。
2.采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可合理选择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
3.赔偿损失:违约方赔偿对方因违约所受损失,数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约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
4.支付违约金:当事人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依约定支付。若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5.定金罚则:收受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
三、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应遵循下列规定:一是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合同不存在或无效等,不会产生违约责任。二是严格责任原则为主。即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无论有无过错,除法定免责外都要担责。法定免责情形如不可抗力等。三是损害赔偿可预见规则。违约赔偿数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四是防止损失扩大义务。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采取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索赔。
当探讨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吗这一问题时,答案是明确可行的。除此之外,守约方在追究违约责任过程中,还会面临赔偿金额的确定问题。通常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违约方认为违约金过高,还可能会向法院请求适当减少。另外,若有多方违约,责任如何分配也是常见的难点。如果你在合同违约方面还有责任认定、赔偿金额计算、多方违约责任划分等疑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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