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金该如何计算
继续履行合同情况下,违约金计算方式有约定和法定两种。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依约定执行,但该约定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增加。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实际操作中,需守约方举证证明其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二、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吗
继续履行合同与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并存。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若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可要求继续履行,但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等情形除外。
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多样,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继续履行后,若还有其他损失,违约方还需赔偿。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未按时交付货物,买方要求继续交付,同时还可要求卖方承担逾期交付造成的损失。
三、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继续履行合同不存在统一固定的赔偿标准。继续履行合同是一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旨在使合同恢复到正常履行状态。
若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需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为履行合同已支出的费用、可得利益损失等。例如,因对方延迟交货致己方错过最佳销售时机的利润损失。
具体赔偿数额需依实际损失情况,结合合同约定、交易习惯等综合判定。由主张赔偿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损失的存在及具体数额。若损失难以精确计算,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形进行合理裁量,以平衡双方利益,促使合同得以继续履行并维护交易秩序。
当我们关注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金该如何计算时,还需要了解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如果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拒绝履行的其他补救措施有哪些,以及在计算违约金过程中,实际损失的界定标准是什么。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中,很可能伴随着一方违约造成了除违约金之外的额外损失。对于这些损失的认定和赔偿等问题,都是在实际的合同纠纷中常遇到的。若您在遇到继续履行合同涉及的违约金计算以及相关衍生问题上还有不解,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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