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媳在离婚时能够继承何种财产
儿媳在离婚时一般不涉及继承财产,而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只有在特定情形下儿媳有继承权,即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公婆遗产的继承。但这与离婚时的财产处理是不同概念。所以,离婚时儿媳主要是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非继承财产。
二、儿媳在离婚时怎样去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争夺子女抚养权,应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子女年龄、双方抚养能力及条件等因素主张权利。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需举证证明自身具备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条件,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长期陪伴子女的事实等。若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实施家庭暴力、患有严重疾病等,可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可举证证明子女愿随己方生活。此外,需准备能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材料,如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子女教育及生活照料的相关证据等,通过诉讼程序由法院依法裁判抚养权归属。
三、儿媳在离婚前转移财产应怎样处理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儿媳在离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您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92条明确: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诉讼时效为发现之日起3年)。
2.具体操作步骤
(1)固定证据:立即收集转移财产的证明(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财产过户凭证、交易合同等),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财产保全(冻结、查封涉案财产);
(2)离婚诉讼中主张:在离婚案件中提交证据,请求法院对转移方少分/不分财产;
(3)离婚后追责:若离婚后发现转移行为,可在3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法院将依法支持。
注意事项
仅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行为有效,个人财产转移不适用本条;证据是核心,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固定证据及诉讼操作。
以上措施可有效维护您的合法财产权益。
在探讨儿媳在离婚时能够继承何种财产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一些情况。若婚姻期间有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有权分割其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这与继承财产有所不同。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儿媳尽到了对公婆的主要赡养义务,在公婆去世后,儿媳即便离婚,也有可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倘若你对儿媳离婚时财产继承的范围界定、分配比例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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