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一方还房贷,手续要怎么办理
首先,需明确房屋产权归属。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一方独自偿还房贷的情况,在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应由双方协商处理。
通常办理流程如下:双方先就房产分割及房贷偿还事宜达成书面协议。然后,前往房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比如去掉非产权方名字等(具体依各地政策)。
关于房贷偿还,可由取得房屋产权方继续承担后续房贷,或双方协商变更还款账户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房屋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双方意愿等综合判定房屋归属及房贷分担方式。办理过程中,要准备好结婚证、房产证、还款记录等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完成手续办理。
二、离婚时一方起诉,财产分割方式是什么
离婚时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协议分割:双方可自行协商,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共同房产,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双方居住需求等因素。对于夫妻共同存款、车辆等其他财产,也会依据相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同时,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一方不给抚养费能否拒绝探视
不能。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抚养费与探视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
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其探视权。若拒绝探视,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其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恢复探视权等。同样,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总之,不能因对方未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就自行剥夺其探视子女的权利,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各自问题。
当涉及离婚时一方还房贷,手续要怎么办理的问题,除了办理手续本身,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还房贷一方后续能否变更贷款人,这在不同银行和具体贷款合同下有不同规定。另外,若房产涉及增值部分,在一方单独还房贷的情况下,这部分增值如何在离婚时进行合理分配也是常见问题。离婚时的房产与房贷问题往往复杂且影响重大,若你对离婚还房贷手续办理细节、贷款人变更流程或者房产增值分配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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