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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起诉离婚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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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492人看过
导读:我国离婚诉讼无夫妻共同起诉形式,需明确原被告。双方同意离婚但有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争议时,流程如下:先确定管辖法院,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原告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等材料;法院审查受理立案并通知开庭;必经调解程序,达成一致则出调解书;调解不成开庭审理,审查感情及财产、子女问题;法院依审理结果判决,若判离会处理财产与子女问题,不准离原告六个月内无新情况不得再诉。
夫妻共同起诉离婚流程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起诉离婚流程有哪些

在我国离婚诉讼程序中,并无夫妻共同起诉的法定形式,离婚诉讼需明确原告与被告双方。若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存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争议,可通过以下流程处理: 一确定管辖法院。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常居住地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提交起诉材料。原告需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如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三法院受理。法院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立案,并通知开庭时间。 四调解程序。离婚案件必经调解,若双方达成一致,法院出具调解书,婚姻关系解除。 五开庭审理。调解不成则开庭,法院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六判决。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若判决离婚,一并裁判财产与子女问题;若不准离婚,原告六个月内无新情况不得再次起诉。 以上流程需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程序合法。

二、夫妻共同起诉离婚流程有哪些

夫妻共同起诉离婚,通常指双方协议离婚,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其次,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再次,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最后,审查和登记(发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夫妻共同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夫妻共同起诉离婚,一般如下操作:首先准备起诉状,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及事实理由。然后收集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财产凭证、子女出生证明等。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阶段。审理时双方需到庭陈述观点、举证质证。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判决准予离婚,会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处理。整个流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进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需注意,不同地区法院在具体操作细节上可能存在差异。

当我们探讨夫妻共同起诉离婚流程有哪些时,除了基本的起诉流程,还会有一些关联问题。比如起诉离婚涉及到的财产保全问题,如果担心对方在诉讼期转移财产,夫妻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另外,起诉离婚过程中的证据收集也至关重要,像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明细的证据等。若在这些共同起诉离婚相关的流程、财产保全或者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自己无法理清头绪,别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团队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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