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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律师助力公务员涉罪案逆转,保公职获免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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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349人看过
导读:本文聚焦于泰安一位资深律师,他从2006年执业至今,擅长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等领域。在实际案例中,曾为一名涉徇私舞弊罪的公务员成功辩护,一审缓刑后二审改判定罪免刑,助其保住公职,展现了专业的辩护能力。
泰安律师助力公务员涉罪案逆转,保公职获免刑判决

一、专业背景深厚的资深律师

在泰安法律界,徐征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研究生学历。自2006年开始执业,其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5440,目前担任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他不仅在本地有深厚的法律实践经验,还身兼多个重要的社会法律职务,如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专家、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等,是泰安多位一体法律专家库的重要成员。

二、海量案件累积丰富经验

从执业以来,徐征律师累计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纠纷数百件,尤其擅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系统应对与策略制定。其秉持“专业引领、尽责至善”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最优质、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经典案例彰显辩护实力

徐征律师曾办理过一起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徇私舞弊罪一审缓刑二审改判定罪免刑案,成功帮助公务员保住公职。这起案件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X,在2014年6月至2017年1月系肥城市XX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被指控在任检疫员期间,为未用国家强制免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不具有动物免疫证的养殖户杨X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原审法院认定张X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张X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徐征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了独到的辩护意见。他们指出本案上诉人的几次供述内容高度重合,有复制粘贴之嫌;上诉人并非出入境检疫机关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作人员,不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适格主体;上诉人张X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虽程序违规,但并非伪造变造,实际结论也是真实的,所以上诉人主观上没有徇私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没有舞弊行为。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对张X的定罪部分,但认为其行为情节轻微,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小,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最终改判上诉人张X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免予刑事处罚,这意味着张X保住了公职。

此次成功辩护,不仅展现了徐征律师深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逻辑思维和出色的辩护技巧,更体现了他始终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竭尽全力的职业操守。如果您在泰安地区正面临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联系位于泰安市东岳大街401号玉都国际大厦八楼的徐征律师,相信他能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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