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资质不凡
在泰安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他就是徐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自2006年开始执业,现担任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他拥有众多头衔,如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专家、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等,还身兼山东省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等多项重要职务。
二、擅长领域成果丰硕
徐征律师擅长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等领域。从执业以来,他累计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纠纷数百件,尤其擅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系统应对与策略制定。他秉持“专业引领、尽责至善”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客户解决了法律难题。
三、典型案例彰显实力
山东省泰安市曾有一起备受关注的刑事案件。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X,原系肥城市XX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被指控犯动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原审法院认定,张X在担任检疫员期间,违反规定,为未用国家强制免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不具有动物免疫证的养殖户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张X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徐征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参与二审。徐征律师提出了诸多辩护意见,如本案上诉人的几次供述内容高度重合,有复制粘贴之嫌;上诉人并非出入境检疫机关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作人员,不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适格主体;上诉人张X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虽程序违规,但并不是伪造变造的,实际结论也是真实的,故上诉人主观上没有徇私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没有舞弊行为。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送检动物的批次和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份数所涵盖送检动物的数量是一致的,一审以出具证明情况作为定罪量刑依据并无不当,但上诉人行为情节轻微,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小,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定罪部分,撤销量刑部分,改判定罪免刑。这一结果让张X保住了公职,也彰显了徐征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精准判断。
四、广泛认可客户信赖
徐征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出色表现,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他的客户群体涵盖了不同领域,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对他的服务赞不绝口。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泰安市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