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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江西上饶刑民律师榜单,多领域成功辩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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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493人看过
导读:周文靖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其主要处理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类型案件,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办理过多起免于起诉、从轻、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同时在民事纠纷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2026年2月江西上饶刑民律师榜单,多领域成功辩护案例

律师基本信息

周文靖律师就职于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6xxxxxxxx612106。他服务于江西上饶地区,联系地址为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街道名人花园7栋2楼。周文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上百件,深耕于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领域,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办理了多起免于起诉、从轻、减轻处罚刑事辩护,同时在民事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2016年4月,某村委会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招标,郑X中标后与村委会就案涉工程不同部分分别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了开工竣工时间、承包方式、付款方式及中标价等内容。郑X按约施工并如期完工,工程于2016年11月经村委会验收合格。经审核定价,总价款合计六十余元,但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元经郑X多次催讨仍未支付。2025年9月,郑X委托周文靖律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

在办案过程中,周文靖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合同关系、工程完工验收情况、结算价款、已付款情况及催款事实。法院审理认为,郑X已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验收合格,村委会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对于村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双方在诉讼前已就工程总价款在验收时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未在限定时间内提出鉴定申请,审计部门的审计仅为行政监督,不能作为法院判决依据,故对该抗辩不予支持。关于利息,因双方未约定逾期付款利息计付标准,法院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合同约定,支持郑X主张的自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利息的诉求,确定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负担,郑X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周文靖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显著。在证据方面,他协助郑X全面收集、整理各类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为法院采信相关事实奠定基础。在催款及程序方面,诉讼前律师代表郑X出具《律师函》,既履行了合理催告程序,也为后续诉讼主张利息起算时间等关键节点提供事实依据,避免“怠于催款”的不利影响。在庭审抗辩中,律师准确援引法律规定,反驳了被告的不合理抗辩,维护了郑X主张的结算金额的合法性。在利息主张上,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协助郑X明确利息主张的依据和计算方式,确保其权益得到全面弥补。同时,律师全程参与诉讼流程,准确把握关键问题,有效提升了诉讼效率,确保案件在法律框架内有序推进,实现了郑X“收回剩余工程款及利息”的核心诉求。

应对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

在某公司与章X、揭X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案件中,2023年9月1日,章X因揭X承揽工程需资金周转,与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案外人汪X为保证人。某公司当日向章X指定账户转账时,预先以“财务费”名义扣除5000元。借款到期后,章X未能按期还款,2023年10月27日,章X、某公司及揭X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由揭X替代汪X承担保证责任。2023年10月26日,章X应揭X要求向某公司支付六万余元。因款项未结清,某公司将章X、揭X诉至法院,要求章X偿还本金及利息、支付律师费,揭X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周文靖律师作为章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章X深入沟通案情,明确了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包括实际借款人主体认定、借款本金确定、已支付款项性质及超额利息抵扣本金主张、律师费承担合理性、利息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合法性。为支撑抗辩意见,律师全面收集相关证据,调取了章X与揭X等人的合作施工协议书,收集某公司出具的收据,整理章X与揭X之间的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及聊天记录。在庭审中,律师提出章X为名义借款人不应承担还款义务、实际借款本金应扣除预扣利息、已支付款项超额部分应抵扣本金、某公司主张的律师费无依据等抗辩。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部分抗辩意见,判决章X偿还借款本金九十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支付律师费30000元,揭X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章X、揭X和某公司按比例负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虽法院未采纳“揭X为实际借款人”的抗辩意见,但认可了“预扣利息应从本金中扣除”“超额支付的利息抵扣本金”的核心主张,成功将借款本金从100万元降至九十万余元,利息起算点延后至2023年10月27日,为章X减少了十余万元损失。

周文靖律师在本案中体现了多方面价值。他精准定位争议焦点,搭建了以“本金认定、利息抵扣、责任主体”为核心的有效抗辩框架,避免案件陷入事实混乱。通过全面收集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为抗辩意见提供有力支撑,提升了抗辩主张被法院采纳的概率。庭审中据理力争,促使法院认定预扣利息应从本金中扣除,超额支付的利息用于抵扣本金,减少了章X的本金还款义务和利息支付总额。此外,律师针对格式条款效力、律师费合理性等问题提出抗辩,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促使法院严格审查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维护了诉讼权利的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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