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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律师助力公务员涉罪案二审改判,保公职获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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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167人看过
导读:在法律案件处理中,专业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的徐征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他曾为一起徇私舞弊罪案件的被告人辩护,一审被告人被判缓刑,经徐征律师努力,二审成功改判定罪免刑,让公务员保住了公职。
泰安律师助力公务员涉罪案二审改判,保公职获免刑

在泰安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徐征。他是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自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

一、专业背景深厚

徐征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研究生学历,还拥有众多令人瞩目的头衔,如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专家、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等。他不仅是山东省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还是泰安市委市政府等多个法律专家库的专家,同时担任泰安市岱岳区人大代表、泰安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重要职务。其擅长领域涵盖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等,从2006年执业至今,累计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纠纷数百件,尤其擅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系统应对与策略制定。

二、经典案例彰显实力

徐征律师曾参与一起徇私舞弊罪案件的辩护,展现了他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山东省泰安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中,原公诉机关为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X,曾是肥城市XX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徐征与崔XX律师共同为张X辩护。

原审判决认定,张X在担任检疫员期间,违反规定,为未强制免疫、无动物免疫证的养殖户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行为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一审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宣判后,张X不服提出上诉,徐征律师等辩护人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如认为本案上诉人的几次供述内容高度重合有复制粘贴之嫌;上诉人并非出入境检疫机关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作人员,不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适格主体;上诉人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虽程序违规,但实际结论真实,主观上无徇私故意,客观上无舞弊行为等。

二审审理,虽然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但二审法院采纳了“上诉人行为情节轻微,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小,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最终判决维持定罪部分,撤销量刑部分,张X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免予刑事处罚。这一结果让张X保住了公职,也体现了徐征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和智慧。

徐征律师秉持“专业引领、尽责至善”的执业理念,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泰安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如果您在泰安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联系位于泰安市东岳大街401号玉都国际大厦八楼的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找徐征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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